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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保险有效期、保险责任及赔付标准:安装了“雄兵”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后,一旦车辆在保险期限内被盗窃,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,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车辆损失,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按如下(划勾项)标准进行赔付:
□Ⅰ类产品保险:保险有效期为三年(含二年追溯期);如果车辆未购买任何其他盗抢险,按车辆折旧后价格的80%进行赔付,每台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。如果车辆已经购买了盗抢险,将赔付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的部分款项,每台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。
□Ⅱ类产品保险:保险有效期为二年(含一年追溯期);如果车辆未购买任何其他盗抢险,按车辆折旧后价格的80%进行赔付,每台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。如果车辆已经购买了盗抢险,将赔付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的部分款项,每台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。
□Ⅲ类产品保险:保险有效期为一年;如果车辆未购买任何其他盗抢险,按车辆折旧后价格的80%进行赔付,每台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。如果车辆已经购买了盗抢险,将赔付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的部分款项,每台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。 |